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在“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总体框架下,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与经费管理的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以“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为主题的2018年度下半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限额
本次只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拟立项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常规项目和专项项目:
(一)常规项目
1.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遴选建设4-5项。
2.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遴选建设4-5项。
3.课程教学团队: 遴选建设2-3项。
4.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遴选建设2-3项。
5.教学成果奖:评选3-4项。
6.教学名师:评选2-3项。
7.教坛新秀:评选3-4项。
(二)专项项目
本次质量工程申报设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教育项目和青年教师教学改革项目四类专项。
教学管理研究专项按照校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对待;课堂教学改革和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专项按照校级重点教学项目对待。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专项按照校级一般教学项目对待。
1.教学管理研究专项:为推动学校教学管理(含实践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学校教学工作优质高效运行,学校设立教学管理研究专项,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含实践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拟立项3-4项左右。
2.课堂教学改革专项:为着力于提升课堂教学(含实践教学)质量,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信息化教学能力,增强课堂活力和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教学实效,学校设立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申报项目应结合专业特点及课堂教学实际情况,依托一门在教学计划中开设的课程,探索构建混合式教学、研究性教学等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拟立项5-6项左右。
3.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专项: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设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聚焦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式方法、课堂教学效果等关键环节的教学改革。拟立项2项左右。
4.青年教师教学改革专项:本专项旨在鼓励青年教师(近三年入职的青年教师)结合自身的实际教学工作,就教学中某一环节或某一问题开展教学行动研究,选题不宜过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拟立项8-10项左右。青年教师申报参考选题如下:
①多元学习评价研究与实践;
②课程作业内容、形式、评价研究与实践;
③平时学习成绩的规范化管理研究与实践;
④教材的校本化处理研究与实践;
⑤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调动研究与实践;
⑥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⑦教师教学能力自主发展的研究与实践;
⑧教学(含实践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二、立项条件
1.申报者根据立项原则自主命题,学校择优立项。申报相关表格在学校教务处质量工程网下载专区下载。
2.项目主持人限1人,校内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最多申报1项质量工程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质量工程项目(不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校内项目组成员出现超项的,涉及的所有项目自动退出评审,请项目主持人认真考虑项目成员的任务分工,征询参加人的意愿,并核实清楚参加人是否超项。
3.所主持同类别省级或校级项目尚未结题验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但可以再申报主持1项其他类质量工程项目。
4.2016年以来在各类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撤项处理和2017年以来在各类质量工程项目验收中被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本次均不得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5.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这两个建设项目不在上述第2、3条立项条件统计范围之内。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1.项目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项目建设申报书(申请表、推荐书),各类别项目申报书(推荐书)见附件,也可在校教务处“质量工程网”下载,请对照项目类别填写,未按照指定要求填写的,或项目申报书格式不对,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立项。
2.部门评审推荐。各二级学院做好本部门质量工程项目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组织不少于3名相关学科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按照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排序,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审。评审分两个阶段:
网络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打分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学校根据拟立项数量和专家打分排序,遴选90%左右的质量工程项目进入会议评审范围。
会议评审:通过网络评审的项目,项目团队根据网络评审意见和建议修改并提交申请书或推荐书。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进一步评审各项目,产生评审结果。
4.项目立项
教务处根据专家会议评审结果提出2018年下半年拟立项的各类质量工程项目,上报学校领导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四、工作时间节点
1.10月9日-11月23日,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撰写申请表或推荐书,并进行部门内评审论证,提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1份)与各项目立项申请书(电子版1份)。同时,各部门将本部门质量工程项目评审论证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电子版、纸质版1份)报送教务处,作为学校评审的重要参考。
2.11月26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网络评审。
3.12月3日-7日,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网络评审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并提交修改后申报书或推荐书(纸质版3份)。
4.12月10日-21日,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产生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拟立项项目公示等。
上述工作时间节点将根据2018年省质量工程申报立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教务处将另行通知。省级质量工程推荐申报将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择优推荐。
五、其它事项
1.学校重视发挥各二级学院在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质量工程项目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加强在研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效,为我校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2.项目申报负责人必须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舞弊等学术不端行为。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违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3.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质量工程办公室联系。(胥振国:82394051、胡思民:82321753)。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